1. 負責研究、擬定全市工會建設規劃和組織制度,負責全市基層工會組織建設,協助縣(市)區委、開發區黨工委管理縣(市)區、開發區工會領導干部; 2. 協助市有關部門黨委(黨組)管理相關產業工會領導干部; 3. 負責市工會代表大會和全委會有關組織人事工作; 4、負責全市工會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統籌規劃、宏觀指導和綜合管理; 5. 負責指導基層工會干部隊伍建設及會員會籍管理工作; 6. 推動開展“職工之家”建設活動; 7. 指導和推動企事業單位開展民主管理工作; 8. 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; 9. 推行企事業單位廠務公開制度; 10. 推行公司制企業建立職工董事、職工監事制度; 11. 負責市總工會與市政府聯席會議工作,指導縣(市)區工會與同級政府建立和推行聯席會議制度; 12. 完成市總黨組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主 任:未填
副主任:未填
聯系電話: 未填
聯系地址: 未填